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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表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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翻譯暨潤稿服務
法規表單
翻譯暨潤稿服務
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翻譯暨潤稿服務實施要點
第一條
國立暨南國際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提高本校學術能量,服務有筆譯需求教職員生、校外機關團體及個人,特訂定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翻譯暨潤稿服務實施要點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第二條
由本校語文教學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成立翻譯暨潤稿服務小組(以下簡稱本小組),提供翻譯服務。服務範圍為一般文件、專業文件、法案合約、產品說 明、網頁等稿件。
第三條
申請人須填寫「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翻譯暨潤稿服務申請表」,附上稿件電子檔向本中心提出申請,並由本小組評估報價與所需時間後,與申請人完成確認程序後始申請完成。
第四條
本中心提供之服務收費方式區分為翻譯與潤稿兩類。翻譯部分包含中英文互譯,收費標準得視其專業度、重要度、學術困難度及特殊功能性,為每字新臺幣 二元至六元。潤稿部分以數字區塊訂定收費標準,從五百字到六千字內的摘要、論文部分篇章及學術期刊收費計新臺幣五百至二千五百元。
第五條
每件申請案的總收取費用含稿費及行政事務費用(稿費金額的百分之二十)。申 請人完成申請程序後,請參照本中心現行多元繳費服務方式繳交,並將身分證 明文件副本寄回本中心,以為本中心核實報支之依據。
第六條
服務完成後,申請人若對翻譯或潤稿內容有疑義,得與原編修人進行免費諮詢 及討論,每一個案以二小時為上限。
第七條
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。
- 申請流程簡述:將填妥申請表及稿件電郵寄至語文中心窗口(助理),待敲定估價及所需工作天,語文中心將結果電郵回傳予申請人再行評估是否確定申請服務。